测绘系团学干部监督办法

2014年03月29日 10:30 chgcx 点击:

团总支学生分会作为负责学生事务的组织机构,长期以来,我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干部的监督一直处于真空,使得学生干部产生逆反情况,使学生工作难以进行。因此特拟订本制度,用以监督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学生工作行之有效的进行。

监督反馈职能主要通过以下两条途径得以实施:一是通过控制职能的实施者,由各部干事、全系广大同学反馈。反馈方式以逐级上报或直接向系团总支上报的形式进行;二是学生会主席团人员及团总支书记通过找一些普通学生和班辅老师了解情况。

具体细则如下:

1、监督的对象:测绘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全体成员

2、监督内容:

(1)监督学生干部在执行工作与学生交往时的言行、态度。

(2)监督学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在背后诋毁他人或对他人不满的言行,如有发现则由团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努力创建有意见当面提的良好风气。

(3)监督学生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能不能做到在其位谋其事。

(4)监督学生干部是否有损学生会的荣誉、形象、利益,如有,一经核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退会等处分。

(5)监督学生干部的学习与工作关系,如发现期末考试有两科或两科以上不过者,由各班学委报学生会,由团总支出面谈话。

(6)监督学生干部是否出席全院性质的活动。

(7)监督学生干部是否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8)监督学生干部是否以集体为重,把自己立于服务他人的地位。

(9)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10)监督学生干部例会出勤情况。

(11)监督学生干部在举办活动过程中的工作状况,督促学生干部的工作有效进行。

(12)监督学生干部是否有破坏学生干部形象的行为(如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一经发现,将给予比其他普通学生更加严重的处分。

(13)监督学生干部的物品报销情况、学生会物品的使用情况。一旦查出有虚报帐目、故意破品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退会等处分。

3、监督人员:

(1)主要监督人员:学生会主席团人员 。

(2)其他监督人员:我系广大的同学及老师(尤其是班辅老师)。

4、监督的执行:

学生干部的监督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实行:

(1)系团总支找普通学生谈话了解情况,从而发现问题;

(2)系团总支主动找班辅老师及其他老师了解情况;

(3)系团总支不定期的找普通学生做问卷调查,调研学生干部存在的问题。

5、评价总结:团总支书记每学期末应在学生会最后一次例会的时候做监督总结,整体评价学期的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总结性发言,对学生干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

6、监督人员注意事项:监督人员的行为要公证公平,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可意气行事,不可公报私仇。

7、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8、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测绘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所有。

测绘工程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团学办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上一条:测绘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下一条:测绘工程系流动红旗评比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