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系学生会考核制度简介

2014年03月29日 10:43 chgcx 点击: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个人考评、部门考评和附则四个部分,适合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全面考核各部门工作在学年内的表现。

第三条 考核方法

(一) 建立《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档案》

(二) 每学期对个人和部门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二)学生会干部自任命当月须建立考核表

(三)组织部负责对各部部长及部门成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个人考评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评细则

(一) 品德分(15分)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计10分)

2、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雷锋活动及其他义务劳动,表现突出,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3、 因好人好事受到系、校、市及市以上表彰每次加1分、1.5分、2分,最高不超过4分

(二) 成绩分(15分)

1、 成绩总分在班级前10名者,计10分;11到20名者,计5-8分;21名以后者计0-4分

2、 获一、二、三等奖学金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

3、在各项活动中,获系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1.5分、1分、0.5分;获校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2分、1.5分、1分,获市及市以上一、二、三等奖者,依次加3分、2分、1.5分

4、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5、 考试一门不及格者扣5分,两门不及格者扣10分

(三) 纪律分(25分)

1、 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举止文明(计8分)

2、 团结同事、同学,树立学生会良好的干部现象

(计7分)

3、 积极参加学生会值班、会议、活动,不旷勤,不迟到,不早退(计10分)

4、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2分

a)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b) 在校内抽烟

c) 在校内公共场合,异性过分亲昵

d)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e) 理奇异发型

f)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外,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g)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h)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i)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5、 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

a) 聚众酗酒

b)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c)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6、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10分

a)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b)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c)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d)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e)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f)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g)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7、 学年内请假次数超过规定的,每超过一次扣1分

8、 以上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25分

(四) 工作作风 (30分)

1、 工作态度端正,责任感强,热情度高,协作性强(计8分)

2、 工作能力强(包括:工作构思、策划、组织安排、创新能力、应变能力) (计7分)

3、 工作业绩优良(包括:工作质量、效率等) (计5分)

4、 组织观念强(包括:组织忠诚度、团结协作精神、与上下级关系) (计5分)

5、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加1-2分

6、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加1-3分

7、 以下情形在一学年内违犯者,每次扣5分

a)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b)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c)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8、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每次扣10分

9、 以上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所扣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

(五) 其他考核分 (15分)

1、 分团委书记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5分

2、 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可根据成员表现加1-3分

3、 在吉尼斯大赛中,获一、二、三名者,可加1.5分、1分、0.5分,其他奖项可加0.5分,对于打破记录者可加2分,团体项目中,团体第一、二、三名的成员可加1.5分、1分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4、 部门评比中,获奖部门成员可加0.5分,部长可加1分

第三章 部门考核

第七条 考评形式

部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部门实行改组。

第八条 考评细则

(一) 活动计划、总结分 (10分)

1、 活动计划详细、严密,按时保质上交 (计5分)

2、 活动总结实事求是、认真、详细,按时上交 (计5分)

3、 活动计划、总结没有按时上交,迟交一天扣1分/每次,超过4天以上以0分计

(二) 考勤分 (10分)

1、 例会、值班、活动按时到达 (计10分)

2、 学年内,部门成员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人次,无故缺席扣2分/人次,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考核分 (45分)

1、 部门活动内容丰富,创新性高 (计10分)

2、 部门活动组织严密,影响大,效果好,同学参与性高 (计

10分)

3、 部长能以身作则,成员关系和睦,部门凝聚力强 (计7分)

4、 部门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 (计7分)

5、 服务同学热情周到,受到同学好评 (计7分)

6、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计7分)

7、 积极与其他部门、其他院系交流合作 (计7分)

(三) 日常考核分 (20分)

1、 部门内部定期进行交流等活动 (计6分)

2、 部门成员经常性上交思想汇报,成员思想状况良好,积极上进 (计7分)

3、 部门成员在例会等场合,积极参与讨论,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 (计7分)

4、 部门成员在日常的工作或行为中,受口头警告处分,扣1分/人次,受警告处分,扣3分/人次,受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人次,有被劝退者,每人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 其他考核分 (15分)

1、 部门互评 (计10分)

2、 分团委书记可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加1-5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考评程序

(一) 个人考评

1、 个人根据干部考核表进行个人自评

2、 组织部根据干部日常考核加分减分记录,进行相应加减分

3、 各部部长对各成员进行复评,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对各部部长进行复评

4、 分团委书记对分团委副书记、主席进行考评审核,并对各部部长及成员进行最后审核签字

(二) 部门考评

1、 各部门根据部门考核表进行部门自评

2、 各部门根据部门互评表进行互评

3、 组织部根据部门日常考核加分减分记录,进行相应加减分

4、 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审核

5、 分团委书记对各部门进行最后审核签字

(三) 奖项授予

1、 对于个人考评和部门考评中,分数最高个人和部门将授予最佳干部奖和最佳部门奖

2、 对于先进部门奖和和谐部门奖,由各部提出申请,并在学生会考评会议上,通过部门代表申请演说,由学生会成员投票决定

3、 对于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由各干部提出申请,并在学生会考评会议上,通过申请演说,由学生会成员投票决定

第十条 考评资格

(一) 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部门成员都有权参与考评

(二) 对于考评中,考评不合格部门无资格参与先进部门奖和和谐部门奖的申请

(三) 在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工作者个人奖项申请中,以下情形之一者,无资格申请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

第十一条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第十二条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三条 如对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测绘工程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团学办

?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测绘学社2013年练习经纬仪策划书 下一条:测绘工程系团总支部学生会各部门职责简介

关闭